广东省清远市传统师承出师考试合格人员如何申请合格证书?

时间:2021-12-29 11:37 来源:战考网

  清远市2021年传统师承出师合格证书网上办理流程详细说明,广东省传统师承人员考核考生都在关注证书申请方式及流程,小编为您整理广东人民政府网站网友热切关注的内容回复如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693956469),选择相关业务,并提出网上预约申请。

  (2)网上预约申请后,申请人应及时向行政服务大厅递交纸质材料,行政服务大厅接收申请人提交行政审批申请后,如果不能当场进行审核与作出受理决定的,应进行登记并向申请人出具行政审批申请材料收件凭证,若可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的,则进入到下一办理环节。

  2.受理(2个工作日)

  (1)受理审核:实施机关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据申请材料形式标准和申请材料目录,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2)材料补正:因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而需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经办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应在40个工作日内递交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的,实施机关可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3)受理决定: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实施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不被受理的,应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并送达。

  3.审核(8个工作日,含书面审核3个工作日和现场审核5个工作日,不含现场审查10个工作日和暂缓校验进行整改的1-6个月的特殊程序)

  受理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经办人书面审查提出初审意见;需现场审查的,指派卫生监督人员或者组织专家现场审查。被确定为“暂缓校验”的,医疗机构应当对存在问题在180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并于暂缓校验期满后5日内向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再次校验申请。再次校验不合格的,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审批(5个工作日): 部门负责人根据审查意见及材料进行审批,准予许可的给予登记备案校验合格,不予许可的核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5.办结制证(2个工作日) 准予许可的给予副本登记备案校验合格,不予许可的核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6.送达审批不通过的,短信告知申请人审批结果,领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审批通过的,短信告知申请人审批结果,办证人员制作证书,盖好公章,申请人带齐网上提交的申请资料到办事大厅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申请人可以通过邮寄、自行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等方式领取结果。凭《收件回执》等凭证原件领取。

  如《收件回执》等凭证原件遗失的,应当提交医疗机构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验原件)。

  如是委托办理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验原件)。

  申请人可以通过邮寄、自行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等方式领取结果。凭《收件回执》等凭证原件领取。

  如《收件回执》等凭证原件遗失的,应当提交医疗机构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验原件)。 如是委托办理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验原件)。

  清远市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科

  办理地点:清城区鹿鸣路清远大厦1303室

  办公电话:0763-3393988

  办公时间:逢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位置指引:公交:101路、102路、104路、107路、108路、110路、111路、119路、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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