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23年上半年自考免考申请条件
时间:2023-05-30 16:03 来源:战考网
许多新疆省考生在平台问小编新疆的自学考试有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免考呢?
新疆2023年上半年自考免考申请条件,如下:
一、国民教育系列、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考试的,均可按照本实施细则免考已学过并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二、专科毕业生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的公共基础课、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可免考本科和专科的公共基础课、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三、各类高等学校的本科肄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本、专科毕业生再次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代码相同、学分相同的所有课程。
五、数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的,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和本科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高等数学课程合格的,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本科毕业生高等数学合格的,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及本科高等数学课程。
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免考大学语文:
(一)本、专科毕业生已学过“大学语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
(二)汉语言文学,新闻、中文、文秘及相近专业专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
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免考“英语(一)”、“英语(二)”:
(一)各类外语(英、俄、日语)类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
(二)各类专业专科学过英语(俄、日语)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英语(一)”;各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学过英语(俄、日语)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
(三)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2级及以上正式或二级以上笔试单科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一)”;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3级及以上证书或三级以上笔试单科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
八、物理类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物理(工)”课程。
九、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自学考试可免考非计算机专业类课程“计算应用基础”(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
计算机类专业及以上毕业生。
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考核)”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已学过“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并考试合格者。
十一、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课程与自学考试部分课程的衔接:
(一)凡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一级以上证书的考生,可免考自学考试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或“计算机应用技术”(02316)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
(二)凡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二级以上证书的考生,可免考自学考试中“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证书的考生,可免考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00342)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
(三)凡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PC技术证书的考生,可以免考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02319)或“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02277)课程(包括理论考试上机考试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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