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报考咨询
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战考网 > 自学考试 > 自考毕业 >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填写要求及说明

时间:2023-02-19 16:11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一、考生本人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认真填写,内容须真实、字迹应工整清晰。该表涂改、自制或复印均无效。

二、省、市、主考学校审核意见及盖章日无需考生填写。

三、填表详细说明请登录http://zk.hebeea.edu.cn网址查询。

四、凡未按要求填写者,本次不予毕业。

五、该表须存入毕业生人事档案中,并妥善保管。该表遗失、损毁等不予补发原件,仅能补办《毕业生登记表证明》。

六、封面填写说明

(一)学历层次:填写“专科”或“本科”;

(二)专业名称:填写毕业专业名称全称;

(三)主考学校:填写毕业专业对应的主考学校,学校名称填写全称;

(四)姓名:按居民身份证姓名用字填写,填写汉字;

(五)曾用名:无曾用名填“无”,有曾用名的填写《户口簿》标明的曾用名;

(六)准考证号:填写12位自学考试准考证号。

七、个人信息填写

(一)姓名、曾用名填写要求同封面;

(二)性别、民族、政治面貌、联系电话按实际情况填写;

(三)证件名称:填写“身份证”;

(四)身份证号码:填写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号码;

(五)照片:粘贴小二寸照片一张(要求:蓝底、近期、免冠、清晰的头像照,背面要注明考生准考证号及姓名);

(六)本人简历:按本人实际情况填写;要求填写两条以上学习或工作主要经历,时间应连贯至今(简历最后一条应写明考生当前情况),当前无工作的须填写待业;

(七)考试成绩:严格按照申请毕业专业考试计划填写合格课程成绩;

(八)“自我鉴定”:按考生本人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并签字;内容应积极向上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书写时请勿超出表格;

(九)“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粘贴有效期内清晰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填写有“曾用名”的考生,还须在此处粘贴有效的标有“机打”曾用名的户口簿复印件或户籍证明信复印件或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证明复印件。


分享到:
  • 扫码加学历类考试老师微信
  • 进行“一对一”考试资讯
  • 注意:

  • .在添加客服时,备注自己要咨询的【考试种类+地区】

  • .先添加客服,再由客服按实际情况推荐给考试老师

  • .添加老师可咨询:考试信息+考试资料+交流群推荐

自学考试预报名
头

网站介绍 企业新闻 考试动态 新媒体矩阵 合作推广 网站声明 全站导航 加入我们 帮助中心 联系我们

苏ICP备案号18066411号-3 icp备:苏B2-20200036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湘江路32号

Copyright@2020-2022南京双引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