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山东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2-12 18:13 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有关主考院校、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为做好我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每年组织两次,上、下半年各考核一次,个别报名人数较少的专业只在上半年或下半年组织一次。2023 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报名时间为2022 年12 月18 日至24 日(每天8:00 至17:00)。
二、科目安排
2023 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核科目、时间及地点具体安排见附件。
三、报名条件
(一)实践环节考核限考生在参加理论课程考试后报考,且考生须在 2022 年 12 月前取得自学考试准考证号。考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本专业开设的部分或全部考核课程。《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应用基础》科目不同专业考生的考核由山东财经大学统一组织。参加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改革试点的考生,实践环节考核由试点学校自行组织。参加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改革试点的考生,实践环节考核由主考院校自行组织。
(二)毕业考核(含本科论文答辩、专科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限考生在报考最后一门理论课程以后报考,由毕业证颁发及学位授予学校负责组织。参加在校生改革试点的考生毕业考核由主考院校组织,考生须参加本次报名。
四、报名要求
(一)本次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报名工作实行网上报名,考
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sdzk.cn)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结束后系统关闭,不再提供查询和打印功能。报考本科毕业考核的考生需同时下载打印毕业论文封面一式三份。部分专业有指定格式的毕业实习报告,请报名后下载打印。
(三)考生报考时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按照专业考核计划准确选择报考专业、科目,打印准考证。考生需妥善保存准考证, 作为参加考核的凭证。
五、考核费用
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考核费用由主考院校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472 号)规定的标准收取,实践课程考核费每人/科次 80 元;毕业论文指导、
答辩费(本科)文科类每人/次 230 元,理科类每人/次 260 元。
六、考核要求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培训考核。未办理报名手续或缺少相关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未按时到主考院校参加考核或成绩不合格的考生,须下次考试重新报名。
七、其他事项
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由各专业主考院校学位委员会负责,本科毕业考生须及时登录主考院校继续教育学院网站查询有关学位授予的条件和办理通知,以免延误申请。
请各主考院校、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做好考试报名的组织工作,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考生咨询电话,解答考生疑问,确保本次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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