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
时间:2022-10-19 10:14 来源: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一、考生应诚信考试,遵规守纪。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考前60分钟,凭准考证、考试通知单、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入场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出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接受体温检测,上交《吉林省2022年10月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和《吉林省2022年10月份自学考试疫情防控与诚信考试考生承诺书》。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开考后迟入考点、考场的考生,必须接受体温检测和入场安全检查,由此延误的考试时间由考生自负。
三、主动接受监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身体健康检测和对随身携带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不得带入考场,手机需关闭上交监考员统一保管。
四、入场后,对号入座,将有关证件放在桌上以便核验。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主动配合课程笔迹信息采集,未配合采集的当科成绩无效。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
五、开考时间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在规定的答题区域内按题号顺序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七、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
八、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十、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协助当地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 扫码加学历类考试老师微信
- 进行“一对一”考试资讯
-
注意:
-
.在添加客服时,备注自己要咨询的【考试种类+地区】
-
.先添加客服,再由客服按实际情况推荐给考试老师
-
.添加老师可咨询:考试信息+考试资料+交流群推荐
-
2021年自考主要业务办理时间节点 2021/11/23
-
关于新增扫码登录考生个人中心功能的通知 2021/11/23
-
广东省2022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须知 2021/11/23
-
2022年4月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2021/11/24
-
2022年4月山东自考报名通知 2021/11/24
-
2022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2021/11/27
-
2022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报考简章 2021/11/27
-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上半年报考简章 2021/11/27
-
2021年下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通告 2022/01/14
-
关于办理2021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通知 2022/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