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考试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2-10-08 10:12 来源:北京教育考试院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为服从首都疫情防控大局,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原定于10月22、23日举行的2022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2023年4月举行。为尽量降低延期考试对考生造成的影响,现将相关安排明确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笔试课程延期至明年4月。2022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2023年4月举行,在原定2023年4月15日、16日的基础上增加4月22日、23日两天考试时间,用于安排与4月不重复的10月考试科目,确保考试科目全覆盖。第一周考试时间安排见11月下旬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2023年全年自学考试时间安排通知”,第二周考试时间安排具体见附件。
2. 非笔试课程正常进行。2022年下半年非笔试课程及实践类课程的考试,按原计划正常安排考试。具体见相关主考学校通知。
二、退费及注册安排
1. 全额退费。本期笔试课程考试,考生已缴纳的考试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无需提出申请。由于考生人数较多,退费处理预计11月底前完成,明年报考时需重新报考、缴费。
2. 注册有效。本期笔试课程考试,新生注册成功的,继续有效。下次报考时无需重新注册,直接登录个人中心进行课程报考、缴费。
三、停考过渡期专业、变更主考学校专业安排
由于笔试课程考试延期,处于停考过渡期的10个专业及调整主考学校的8个专业,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工作。
1. 停考过渡期专业安排
处于停考过渡期的8个专业,在原截止期基础上延长半年过渡期,延期后的各项业务最后一次安排时间见下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最后一次 | 最后论文 | 最后毕业 | 最后学位 |
考试时间 | 申报时间 | 申报时间 | 申报时间 | ||
1 | 企业管理(公共交通方向)(独立本科段) | 2023年10月 | 2023年12月 | 2024年6月 | 2024年9月 |
2 | 城市公共交通营运管理 | 2023年10月 | 2023年12月 | ||
3 | 室内设计(专科) | 2023年10月 | 2023年12月 | ||
4 | 现代农村经济管理(合作社方向)(专科) | 2023年10月 | 2023年12月 | ||
5 | 能源管理(独立本科段) | 2023年10月 | 2023年12月 | 2024年6月 | 2024年9月 |
6 | 能源管理(专科) | 2024年4月 | 2024年6月 | ||
7 | 新闻学(基础科)(专科) | 2024年10月 | 2024年12月 | ||
8 | 酒店管理(独立本科段) | 2025年10月 | 2025年12月 | 2026年6月 | 2026年9月 |
备注:汉语言文学(基础科)(专科)、新闻学(本科)2个专业也处于停考过渡期,均不延期。其中,汉语言文学(基础科)(专科)系全国统一停考专业,须按照全国统一安排执行;新闻学(本科)根据主考学校的要求,不做延期安排。
2. 变更主考学校专业安排
原中国人民大学主考的8个专业,做如下调整:
⑴专科专业截止日期顺延半年。工商企业管理(专科)、商务管理(专科)、行政管理(专科)、会计(专科)等4个专科专业,在原截止期基础上顺延半年。2023年6月,达到毕业条件的考生,最后一次申请中国人民大学副署盖章的毕业证书。
⑵本科专业截止日期不延期。工商企业管理(独立本科段)、商务管理(本科)、行政管理(独立本科段)、会计(独立本科段)等4个本科专业,其论文、毕业以及学位申报截止期均不延期,仍按照《关于中国人民大学不再承担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工作及相关事宜的通知》规定执行。
四、毕业论文与毕业申报安排
1. 毕业论文(设计)申报安排
12月毕业论文(设计)申报工作正常进行,对于因延期考试而无法于今年12月如期申报毕业论文的考生,允许今年12月提前申报毕业论文,待补齐全部课程后再办理毕业,毕业证书时间以实际毕业办理期为准。
特别提示:提前申报仅限于10月已报考该专业全部剩余课程的考生。申报结束后,市自考办将核实10月报考与课程已通过情况,不符合提前申报条件的,初审将视为不合格。
2. 毕业申报安排
12月毕业申报、证书发放和电子注册工作正常进行,申报对象为6月完成论文申报且论文成绩合格的本科专业考生,以及其他符合毕业条件的专科、本科专业考生。
对于因延期考试而无法于今年12月如期正常办理毕业的专科考生,如需开具考试延期的相关说明,考生可通过邮箱(zks@bjeea.cn)提出申请。
附件: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4月(第二周)笔试课程考试时间表.pdf
北京教育考试院
2022年9月29日
- 扫码加学历类考试老师微信
- 进行“一对一”考试资讯
-
注意:
-
.在添加客服时,备注自己要咨询的【考试种类+地区】
-
.先添加客服,再由客服按实际情况推荐给考试老师
-
.添加老师可咨询:考试信息+考试资料+交流群推荐
-
2021年自考主要业务办理时间节点 2021/11/23
-
关于新增扫码登录考生个人中心功能的通知 2021/11/23
-
广东省2022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须知 2021/11/23
-
2022年4月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2021/11/24
-
2022年4月山东自考报名通知 2021/11/24
-
2022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2021/11/27
-
2022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报考简章 2021/11/27
-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上半年报考简章 2021/11/27
-
2021年下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通告 2022/01/14
-
关于办理2021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通知 2022/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