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

  成绩管理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管理

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考过全部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考过应试科目。

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考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后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增报专业考试合格者),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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