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0-10 17:53 来源:甘肃省人社厅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3号)要求,现就我省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我省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具体负责网上报名及技术支持、考务组织实施、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发放等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按专业类别分别负责资格条件审核抽查、政策咨询、证书注册登记管理等工作。
二、科目设置与管理
(一)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二)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及时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网站,按规定程序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2年8月31日09:00至2022年9月7日18:00
(二)报名程序
1.考生注册。首次报考人员应提前注册,注册时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协议》、《注册须知》,如实、准确填写注册信息(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用户名、密码等相关信息,以便随时登录查看报考信息)。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要重新注册,但须提前补充完善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核验结果,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2.上传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已经注册并成功上传照片的考生无需更换照片。未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考生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
3.填报信息。考生完善注册信息后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考试、报名地,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及考试报名操作流程,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确认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4.资格核查。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系统自动审核报名资格,无需人工审核,审核通过后,可直接缴费。
凡个人信息在线“无法核验”或“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须进行人工核查,人工核查分为网上提交资料核查和现场提交资料核查两种方式。
(1)网上人工核查适用人员范围
①具有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
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③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以上报考人员须将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扫描上传到报名系统。审核部门将在报名期间根据报考人员上传的学历、学位扫描件等材料进行网上人工核查;
(2)现场核查适用人员范围
①在报名时未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
②在报名时作出承诺后,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的报考人员;
③报名信息确认后,网上提交材料不清楚或提交材料存在异常的人员;
④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3)现场核查所需材料
①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的报名表一份,并签字确认;
②本人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原件和复印件;
③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现场审核人员须带齐以上资料按照专业类别到以下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①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审核单位:甘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地址:兰州市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4楼)
咨询电话:0931--4657806 8436230
②交通运输工程
审核单位:甘肃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造价中心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萃英门35号
咨询电话:0931-2175853
③水利工程
审核单位:甘肃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造价与规费管理中心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佛慈大街31—1号402室
咨询电话:0931-7822734
考试报名须由本人操作,报名期间因个人信息、考试科目、考试级别(因档案号不同,考试级别填报错误系统将无法合成考试成绩)填报错误、以及错传照片、错误缴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网报技术支持电话:0931—4676230、4670278
5.网上缴费。报名成功后,请报考人员在2022年8月31日至9月8日登录报名网站(http://zg.cpta.com.cn),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除政策因素外,原则上不予退费。资格审查通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可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www.gszwfw.gov.cn),选择便民服务专栏中的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在查询(打印)中选择票据查询打印功能,自行打印非税发票,发票只能打印一次。
收费标准: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省财政厅会批复的收费标准,《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每人每科89元,其余科目为每人每科61元。
6.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11月8日至11月13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点击所选考试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2年11月12日
上午 0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 14:00—16:30 建设工程计价
2022年11月13日
上午 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4个专业)
下午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专业)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21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在以下网站下载: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ccea.pro)、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http://www.giwp.org.cn)。
(二)考点设置
本次考试在省直及部分市州设置考区,只接受现工作地、居住地在甘肃省内的考生报名参加。各市州报考人员可根据现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选择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
五、报考条件
(一)考全科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2.具有工程造价、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3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二科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三)增报专业
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
六、报名告知承诺要求
(一)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在报名时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作出承诺,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在报名时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若应试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对虚假承诺的处理:
1.给予考试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费用。
2.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视情况向社会公布,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3.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一)应试人员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在考前10天开始申领甘肃健康出行码“绿码”,关注“健康码”状态,每天进行体温检测打卡,并按要求进行考前信息采集。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二)考试当日,应试人员应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一扫四查”,即扫“小兰帮办”;查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均可,须在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且现场检测体温(<37.3℃),查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原件(含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查纸质准考证,查考试当日甘肃省健康出行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证件、材料不全者不得进入。
应试人员考前7日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须提供考前3天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证明(纸质或电子版均可,须在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两次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
(三)“甘肃健康出行码”非绿码的应试人员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应试人员,须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按人员来源地风险等级,落实相应的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符合要求的可参加考试。
(四)应试人员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研判后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五)应试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点除核验身份外,需全程佩戴口罩。
(六)应试人员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要说明的是: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政策变化情况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如在考试前出现防控政策调整变化,我中心将及时通过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公众号及短信等方式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同时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信息。
八、 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凭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进入考场,开考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请应试人员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天气等情况,提前熟悉考场路线和考场位置,以便顺利参加考试。
(二)应试人员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包括手机、智能手表、PDA,便携式手提电脑、有存储发射功能的计算器等电子通信设备及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
(三)《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应试人员务必在答题前仔细阅读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做成绩无效处理。
附件: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
附件:
名称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045. 一 级 造 价 工 程 师 | 04. 考全科 | 01.土木建筑工程 | 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 | |||
3.建设工程计价 | |||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木建筑工程) | |||
02.安装工程 | 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工程) | |||
3.建设工程计价 | |||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安装工程) | |||
03.交通运输工程 | 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交通运输工程) | |||
3.建设工程计价 | |||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交通运输工程) | |||
04.水利工程 | 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水利工程) | |||
3.建设工程计价 | |||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利工程) | |||
02. 免二科 | 01.土木建筑工程 |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 | |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木建筑工程) | |||
02.安装工程 |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工程) | ||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安装工程) | |||
03.交通运输工程 |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交通运输工程) | ||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交通运输工程) | |||
04.水利工程 |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水利工程) | ||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利工程) | |||
01. 增报专业 | 01.土木建筑工程 |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 | |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木建筑工程) | |||
02.安装工程 |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工程) | ||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安装工程) | |||
03.交通运输工程 |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交通运输工程) | ||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交通运输工程) | |||
04.水利工程 |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水利工程) | ||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利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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