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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公告

时间:2023-04-13 14:26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将于4月13日19时发布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公布的成绩是在各科合格线基础上进行转换的报告分,并非原始卷面分。报告分满分120分,70分以上为合格,笔试单科成绩两年有效。

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本次笔试的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4月14日至4月23日17时,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系统”提交成绩复核申请,并于4月28日后查询复核结果。根据有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汇总成绩复核信息后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核,复核时仅复核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考生应准确填写成绩复核申请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核申请。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出复核申请或提供的信息存在差错导致无法进行成绩核查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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