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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3年度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计算机化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13 10:45 来源: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3年度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计算机化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 规定〉的通知》《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 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提供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考试有关服务的说明》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为做好 2023年度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计算机化考试考务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与科目

考试形式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题型

计算机化考试

6月3日

9:00~11:3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建筑、公路、矿业)

主、客观题

13:30~1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客观题

16:00~18:3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客观题

6月4日

9:00~11:3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机电、市政、水利)

主、客观题

13:30~1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客观题

16:00~18:3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客观题

  (二)考试大纲

  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计算机化考试依据《二级建 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

  (三)考试地点

  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原则上16个州(市)均 设置考点。由于部分州(市)机位有限,系统将会自动调整部  分考生至最近州(市)参考,考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  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提前查看考点信息,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如遇其他不可控因素影响,将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取消(推迟)  考试或调整部分考生考试地区,请广大考生关注报考网站发布 信息。

  二、 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须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

  (二)报考人员应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 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其他 专业满5年);工程及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详见附件1.

  (三)已取得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 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  相应专业,报名参加增项考试。

  上述报名条件中的学历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 学历;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年限是指报考人员报名时上传毕业证 书毕业时间后,实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开始计算, 2023年12月31日为计算截止日期。

  三、 报名方式及时间

  2023年度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计算机化考试采用网 络平台统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9:00时起至3 月22日17:00时止,逾期不再受理。

  四、 考试报名要求

  本次考试全程实行告知承诺制。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报 考人员需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完整填写报考信息(包 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所学专 业、受聘单位、从业年限等),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其中,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详细 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 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 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

  报考人员须承诺本人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有效,并对本人不实承诺承担相关责任。

  (一)考试报名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通过云南省建 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ynjzjgcx.com/index)及云南 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官网(http://www.ynjspx.cn)完成。主要步 骤有:实名认证、考试报名、网上缴费、准考证打印。

  (二)2023年度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计算机化考试 报名流程详见附件2.

  (三)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本人到现场进行报名材料核查,核查合 格后方可报名。

  现场核查时间及地点:2023年3月14日至3月22日(工 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云南省昆明市 西山区滇池路1177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现场核查需准备的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近两个月内带二维码的参 保证明;④其它与报名相关的材料。

  (四)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承诺事项及报名资料进 行 核 查 , 并 在 云 南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官 网 (https://zfexjst.yn.gov.cn)、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ynjzjgcx.com/index)和云南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官 网(http://www.ynjspx.cn)(以下简称“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间集中接受监督举报。

  五、 缴费时间及方式

  (一)收费标准: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 财政厅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函》 要求,按每人每科60元的收费标准收取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 资格考试费。

  (二)缴费时间:2023年3月15日14:00时起至3月23 日17:00时止

  (三)缴费方式:信息确认并通过报名系统自动核验后即 可在网上缴费。信息确认后不可修改,缴费完毕即视为报名成 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 名参考。

  (四)领取发票:报名结束后90天内到云南省建设注册考 试中心206办公室现场办理,个人开具发票:持本人身份证复 印件;单位开具发票: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报考人员信息花名册,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 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3年5月26日9:00起至6月4日18:30时止,登录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ynjzjgcx.com/index)及云南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官网(http://www.ynjspx.cn)自行打 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期间,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在线模拟答 题系统,熟悉考试答题操作。

  七、资格核查

  资格核查贯穿报名、考试、证书办理及执业等全过程,考 试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将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社 保数据比对、现场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户籍、学历学 位、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核查,核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 件和属地化管理要求。在核查工作中,如需报考人员提供相关 材料进行验证的,报考人员须予以配合。报名结束至考试前, 核查不通过的,报名无效;考试成绩公布后,核查不通过的, 成绩无效;领取资格证书后,经查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属地化管 理要求的,证书无效。

  对不实填报、虚假承诺、违规参考等行为将严肃处理。情 节严重的,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 失信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  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 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和其它犯罪的,移送司法机 关处理。

  八、 考试相关事项

  (一)2023年度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计算机化考试

  工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本次考试所发布的通告、通知及考试所有信息均在官方网站公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 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报考人员应避免通过其他网站以跳转方式进入报名系统,防止造成个人信息泄露。

  (二)做好疫情防控。应试人员应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 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三)报考人员需对报名时填写上传的信息负责,考试期 间发现考生准考证上的信息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的信息不一 致(包括但不限于姓名的同音字、繁简字、异体字、身份证号 数字不一致、照片模糊、照片不一致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 行承担。

  (四)报考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 者未按照资格核查部门要求办理相关事项的,按报名无效或成 绩无效处理。

  (五)应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在有 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加载金融功能并带照片的社会保障卡 等)原件参加考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两证不齐全者,不 得参加考试。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考试时长2小时以 内的科目,考试结束方可交卷退场;考试时长超过2小时的科 目,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退场,不按规定和要求执行造成的 后果自行承担。

  (六)应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严守考试纪律, 自觉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 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 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考试中要保护好自己的答 题信息,防止被抄袭。

  (七)应试人员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和无声 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除上述物品外,严禁将各类手表和 各种电子、通信、存储设备(如各类手机、电子手环等)与考 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八)应试人员应按照考试系统要求进行操作,不得要求 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出现考试机黑屏、断网、断电、无法登 录考试系统、信息有误、运行故障等异常情况,应举手示意, 由监考人员处理,考试结束后,考试管理机构将不再受理上述 问题。严禁擅自对考试机进行关闭或重启、关闭电源及其他与 考试无关的操作,不得擅自使用、更换其他考试机,应试人员 因未按要求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负责。在异常情况 处置期间,应试人员应在座位上安静等待,听从监考人员的安 排与引导。

  (九)应试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根据《专业技术人 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1号)有关规定,给予其当次该科考试成绩无效或当次全部 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五 年或长期等处理。

  (十)本次考试客观题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无人工 登分、核分过程,不接受考生核查申请。主观题核查、考试成绩公布及证书办理等事宜,将通过官方网站发布,请考生关注 后续通知。

  报名咨询电话:0871-68503797、68503798.

  技术咨询电话:0871—68013486(报名系统)

  0871—65631360、65212258(实名认证)

  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纪委监督电话:0871—64336702.

  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投诉监督电话:0871—68503746.

  附件:1.工程及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

  2.2023年度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计算机化考试报名流程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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