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二级建造师考前抽查和考后审查
时间:2023-03-09 10:46 来源:战考网
根据《关于江苏省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可知,江苏二建的考试时间为:6月3日~6月4日,现将江苏二级建造师考前抽查和考后审查通知如下:
考前抽查和考后审查
(一)考前抽查。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将对报考人员进行抽查,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未被抽查的报考人员仍可进行缴费操作。
(二)考后审查
1.审查对象。截至2023年度,各科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考生。
2.审查时间。我省将于9月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网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号码的手机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提醒信息。
(三)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四)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专业技术专栏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
(五)考后审查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考后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可自接到查看审查结果短信通知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3)。
(六)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扫码加建筑类考试老师微信
- 进行“一对一”考试资讯
-
注意:
-
.在添加客服时,备注自己要咨询的【考试种类+地区】
-
.先添加客服,再由客服按实际情况推荐给考试老师
-
.添加老师可咨询:考试信息+考试资料+交流群推荐
-
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新旧考试科目成绩认定衔接办法 2023/07/30
-
2024年二级建造师如何复习才能顺利通过考试? 2023/07/10
-
湖南省2023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参考提示 2023/05/30
-
云南省二级建造师工程及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 2023/03/13
-
浙江省二级建造师考试工作计划 2023/03/12
-
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式样) 2023/03/12
-
湖北省建造师注册专业对照表(高职高专) 2023/03/12
-
湖北省建造师注册专业对照表 2023/03/12
-
2023年度湖北省二级建造师报考注意事项 2023/03/12
-
2023年江苏二级建造师考前抽查和考后审查 2023/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