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年度江阴市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材料的通知

时间:2023-05-25 17:25 来源:江阴市人社局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3年度无锡市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将本年度江阴市工程类(交通、水利、数字经济、生物医药工程除外)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市缴纳社保或人事档案在澄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

二、申报条件

申报和评审条件参阅江苏省人社厅发布的各职称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2020〕42号)文件规定。

1.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

2.具备大学大专、本科学历,或具备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

3.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以考代评的职称”除外)。

4.在企业生产一线岗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

5.破格条件请参照各专业资格条件执行。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

(一)申报流程

申报人应实名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使用江苏智慧人社APP、电子社保卡、支付宝等扫码登录,也可用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个人账号,在“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中选择“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栏目,在“职称评审申报”中点击“申报”,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选择“无锡市江阴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按提示完成相应模块的信息填报和材料上传。终审通过且评前公示后等待评委会评审。

申报人员上传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并上传本人亲笔签名的《个人承诺书》。

评审通过人员在系统内自主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二)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6月1日—7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政策说明

(一)关于资历及材料的截止时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二)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应以公共科目继续教育网络培训为契机,促进知识更新,每年完成一个公共科目学习及考核。继续教育请登录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专栏,进行实名注册、登录、在线选课、学习及考试,合格后请下载电子版合格证,职称申报时上传到省平台。

(三)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取得的外地人社部门或经授权的单位颁发的职称证书,在我市同级转评或申报高一级职称的,需提供配套的评审申报表或评审通过文件(申报表或文件二选一)即予认可。

(四)关于学历问题。国(境)外取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认定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取得的学历,如未能读取到学信网数据或审核人员有疑问的,应上传《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此表应从个人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军队院校学历,须提供上传相应的《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退出现役登记表》、《高考考生登记表》或招生计划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相关证明材料与毕业证做在一个PDF文档中。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职称评定时分别视同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五)关于学术成果。提供技术总结1篇(不少于3000字),技术总结应是申报人员在任职期内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工程项目或技术改造等的技术工作,由本人独立撰写,技术总结应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等。为确保申报人员参与项目的真实性,技术总结的项目须与“业绩材料”模块上传的项目(含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相关材料)一致。技术总结标题应以“项目名称+技术总结”方式命名。学术成果将在中国知网上进行学术文献检测,检测结果将作为专家鉴定学术成果的重要依据。

五、申报材料的审核和申报要求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认真核实,进行民主评议,推荐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在系统生成的《单位同意申报证明》上签名、盖章,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本评委会实行电子评审,实行承诺制,申报人员不必到现场确认,也不必再递交纸质材料。

六、收费标准

申报评审收费按照省物价局规定执行。终审通过后,统一发送缴费短信到申报个人网上预留的手机号码,3天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不再受理。未按期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申报。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0—86711103。

附件:职称申报填报须知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2日

附件:

职称申报填报须知

请申报人员认真细致阅读以下内容,按要求进行填报。

一、总体说明

1、本系统中上传附件要求,照片为JPG,总结、报告、论文等为DOC(发表的另再传PDF),其它上传PDF格式的原件正视图,文件大小不超过系统要求。

2、系统中带“星号”项为必填项目。

3、资历(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任期内)、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二、各模块说明

(一)基本信息

“所属行政区划”为工作单位所在区域,如可选“江阴市”;“初定或评审”项中选择“评审申报”;“行政主管部门”选“无”;申报类型选“正常申报”,若学历、资历不符合条件拟以破格条件申报的,可选“破格申报”,需同时在“破格申报材料”模块中上传对应的破格条件材料;“申报评委会”选择“无锡市江阴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申报点名称”选“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学历学位信息

1、如证书不可网上查验,请申报人自行提供有效证明;

2、如学历、学位证书遗失,可由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地提供个人档案中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三)专业技术资格

1、现专业技术资格情况

申报人填报已取得的职称信息。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取得的外地人社部门或经授权的单位颁发的职称证书,还需提供配套的评审申报表或评审通过文件(两者二选一);

2、行业准入资格、职业资格情况和职业技能等级

申报人取得的如建造师、安全员、质检员、电工证等所有行业(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可在此项上传。没有则不填。

(四)奖励情况

个人取得的与申报专业相关奖励证书。奖项信息要严格按照奖励证书及名称填写。如奖励中无个人名字,但确实为本人获得,请由所在单位进行证明,并在业绩中关联叙述、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五)工作经历

从首次工作时开始记录至当前,起始时间需与个人基本信息中的“参加工作时间”对应一致。

经历按时间的先后顺序填写,时间不能出现交叉,单位名称按照当时实际所在的工作单位(全称)经历填写,最后结束日期填写申报时日期。“主要从事技术工作”栏不能填无,请按从事的专业事实填写。若某阶段未工作,请如实填写,可注明待业。

(六)继续教育情况

在无锡市人社局官网“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专栏”— “继续教育平台”中学习,考试合格后请下载电子版合格证上传至该栏目。根据锡人社发〔2018〕27号文件精神,2018年起,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完成1个公共科目的培训考核。

(七)学术成果信息

技术总结上传至此栏目。技术总结,须结合已提交的业绩中的某一项展开,命名为《关于“XXX”(此处为选择的业绩名称)的技术总结》,重在揭示该业绩的基本概况、技术难点,本人贡献的解决方案、创新做法,最终实际效果等,注意并非业绩材料的文字化转述),文本要具有基本的规范模式,注明撰写日期(注意时限要求),上传可编辑文档,不得将文章以图片格式上传。

为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实施学术文献检测,检测结果将作为重要材料提交评审委员会。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八)工作业绩(请高度重视此模块填报)

1、样式要求。业绩证明材料无固定模板,但须满足以下要求:

(1)所有材料须是原件扫描上传,材料必须能直接证明业绩与本人相关,无关或重复性材料不需上传。过大材料请认真遴选,不要通篇上传;

(2)每一个业绩材料须有单位盖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涉及申报人姓名处,可用记号笔明显标记,页数较多时可靠前放置或注明所在页码;

(3)业绩信息栏目内容应填尽填,不要遗漏、错填。要注意业绩的时限要求(见前“总体说明”)。

2、内容要求。业绩材料须逻辑完整、清晰简明,要满足以下要点:

(1)个人所承担项目(课题、工作)的规模(重要性),以及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效果),必须附(任命)文件、单位证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材料;有关项目(课题)的阶段性报告、鉴定报告、中标通知书、协议合同、验收单、竣工报告、本人签名的工作过程证明等;工程(项目)取得效益、效果的证明;有关解决较为复杂的技术问题,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或新材料,开展各类技术难题攻关的证明;有关取得效益的证明(如节省材料、获得经济效益、缩短工期等);有关提出合理化建议、采取某些措施,从而确保质量(施工质量、检测质量等)的证明等;对科研立项课题,应提交立项申请表、阶段性进行情况报告书(含主管部门组织的3位以上同行专家的审查和鉴定意见);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证书以及专利实施单位有关取得经济效益的证明等;相关奖励荣誉在“奖励情况”模块中填报完整,在此模块中只提供获奖情况的切实证明材料,集体成果或荣誉必须由单位出具证明,并注明本人的作用、排名。

(2)各类项目必须提供能够证明项目级别、项目规模和本人作用的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立项报告、项目中标通知书、项目验收报告、成果鉴定证书、项目合同(协议)等,企业项目要有企业证明材料;从事造价咨询方面的必须是全过程管理的专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参与人员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其能力的有关材料,如总装图(或工艺)标题栏、部件图(或工艺)标题栏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学术技术表彰必须提供相关文件或聘书(在有效期内);学术交流必须提交会议级别、获奖情况等相关证明;制作标准必须是已经正式颁布实施的,并提交能证明作者身份及工作内容的有关证明。

(3)设计图纸需附图签,表明项目名称、规模、日期以及申报者在该项目中的作用、地位等。图纸内容可适量,重在展示专业技术特点及能力水平。不能以单一设计图纸作为业绩证明,须以相应材料佐证项目真实性和完成度。

(九)工作总结

本模块上传申报人任职以来的工作总结,主要包括专业技术能力、工作成绩及履行职责等方面,业绩内容要在此栏目中进行简要概括和体现。

(十)年度考核

本模块对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自动获取,若获取不到的请联系单位人事系统管理人员完善人事系统中个人信息或上传任期内所有年度的考核表。企业及其他身份人员可不填。

(十一)发明专利

请上传已取得的专利证书(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证书须有本人名字,专利信息请按专利证书上的信息填写。无专利证书原件请附专利信息查询官网的截图和网址信息(供审核校验)等。

(十二)单位同意申报证明

本模块主要上传《单位同意申报证明》及本人亲笔手写签名的《个人承诺书》。《单位同意申报证明》中的填写说明如下:

1、前已填报内容在表中自动生成的,勿手动更改;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应由申报单位按实际考核结果填写,不要留空;

3、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并填写公示时间,公示期满后,单位方可审核签字、盖章、填落款日期;

4、“单位核实意见”栏:单位加盖单位公章,且核实人签名、日期必须由核实人亲笔手写。

(十三)破格申报材料

本模块是针对不符合学历、资历要求,但具备《资格条件》中破格条件,须填写、上传的相应材料。若无勿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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