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文广局关于开展2022年文化系列和广电技术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0-19 17:38 来源:遂宁市文广局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文化广电旅游部门,市直相关部门,局属各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全市文化系列群众文化、图书资料、艺术、文物博物4个专业和广播电视工程技术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全市现职从事群众文化、图书资料、艺术、文物博物、广播电视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技能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遂宁市群众文化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等3个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遂文广旅发〔2022〕20号)《四川省艺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

行)》(川文旅发〔2021〕50号)《四川省艺术系列艺术创意设计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文旅发〔2022〕40号)《四川省艺术系列动漫游戏设计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文旅发〔2022〕41号)《四川省艺术系列彩灯艺术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文旅发〔2022〕42号)《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经信〔2019〕254号)规定的条件,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

(二)因文学创作评审基本条件正在修订,今年请参照《文学创作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见附件6)进行申报,破格申报、答辩等按《四川省艺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文旅办〔2021〕50号)执行。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材料要求

1.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表中所有内容都要详细填写,特别是“任现职前、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及“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栏,要能准确体现申报者专业技术业绩和水平。须粘贴申报者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

2.委托函。档案关系不在我市或其他情况需委托评审的单位,应出具当地人事职改部门委托函一份。

3.破格推荐报告(及相关依据材料)一份。被推荐人员属于破格情形的,须逐级提交破格推荐报告,经市职改办(县区申报人员由县区职改办审核)审核后再进入答辩及评审程序。破格推荐报告应包含申报者的基本信息、突出业绩和破格推荐理由。

4.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单位负责人审查后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一式一份(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业务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任期内各年度考核情况等。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主要工作业绩对应符合的具体申报条件)。

5.任现职以来(至多提供近五年)的年度考核表或任职届满考核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6.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一式一份(不得少于2000字,本人签字手印)。

7.身份证。

8.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职称申报时不再要求群众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的通知》(川职改办函〔2018〕13号)规定,由各单位(委托部门)出具查验结果。如学历无法网上查验的,由个人提供相应学历材料,所在单位审核并出具审查结果。

9.任现职以来(至多提供近五年)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考试成绩单或证明;任现职以来专业培训学时年度须满60学时(提供相关依据或单位证明一式一份)。

10.现职称任职资格通知文件。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任职文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11.聘任文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在职在编人员还需提供《遂宁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结果审核表》复印件(非公有制单位无需提供)。

12.业绩材料。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的论文、论著、科研成果、获奖证明(材料未能反映申报人所起作用的,其佐证材料需按单项由所在单位公示后出具红头文件证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所在单位按单项分别出具公示情况说明)复印件一式一份。业绩证明材料(论文、论著、获奖证书等)由基层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原件进行审签,论文、论著的复印件必须同时复印发表刊物封面(或有期刊号的封底)、目录(单线划标文章)、文章正文三部分。

13.承诺书。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一式一份(须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14.公示结果。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员的所有情况应按照《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川人社发﹝2020﹞31号)精神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应在《评审表》的“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及“基层单位意见”栏中注明“经公示,材料真实无异议,符合申报中(初)级职称资格条件,同意推荐”的意见、加盖单位印章。

所有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必须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审查原件者的姓名、日期并加盖本人所在单位鲜章。

(二)评审材料的包装要求

1.单独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A4双面打印装订。

(2)委托函。

(3)破格推荐报告(及相关依据材料)一份。

2.装订成册材料

以下材料须按照《遂宁市职称评审材料目录清单》中“装订成册材料”依序装订:

(1)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内容反映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业绩、年度考核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明确提出对申报人员的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2)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非公有制单位可不提供)。

(3)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

(4)身份证复印件。

(5)学历证明。

(6)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考试成绩单,专业培训依据或单位证明。

(7)现职称任职资格通知文件。

(8)聘任文件。

(9)业绩材料。所选著作、论文应与本人专业密切相关,并确属本人创作的作品;任现职后的获奖证明限市级及以上,初级职称可提供县级及以上;装订按发表论文、著作、获奖证明的时间顺序依次装订。

(10)承诺书。

(11)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答辩

(一)答辩要求及对象。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主要指达到规定学历层次,但学历专业与所从事的专业不相近)须进行答辩;破格晋升人员须进行答辩,其他专家评审组认为需要答辩的。

(二)答辩内容。主要考核申报人专业理论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等方面。

(三)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参加答辩而未答辩或答辩不合格者,均不得进入评委会评审。

五、其它事项

(一)评审费为初级100元、中级200元。

(二)材料报送时间:2022年10月18日-11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三)材料送审方式:由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部门、市直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统一报送。非公有制单位人员、自由职业者等分别由属地所在文化广电旅游部门、人社部门初审和复审后报送,属委托情形的按要求进行委托评审。

(四)材料报送地点: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人事管理科(遂宁市环岛商务中心1317室),联系人:李崇珍,李学伟;联系电话:2392513。文件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

(五)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

(六)申报材料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一人一袋,并在材料袋的封面注明申报者相关信息(姓名、所在单位、联系电话、申报子专业),附件1粘贴至装订成册材料封面,目录按实际入册材料自行整理。

(七)计算任职资格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附件:1.遂宁市职称评审申报材料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3.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4.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5.2022年职称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6.文学创作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2年10月17日

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文化系列和广电技术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1--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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