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2年度青岛市城阳区工程技术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时间:2022-10-18 17:34 来源:青岛市城阳区人社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阳区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等有关要求,现就报送2022年度我区工程技术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以下简称“工程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我区所属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或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2.在我区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区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3.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有关政策
1.申报工程技术职称评审所要求具备的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岗位职责等要求,我省已完成标准条件修订的专业,按照新出台的标准条件执行,未完成修订的,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新标准条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标准条件”中公布。工程技术系列标准条件参见附件1。
在企业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6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8年,可直接申报工程师。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或任职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任现职以来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允许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我省相应工程专业标准条件中已单独规定了破格条件的,按照标准条件执行;未单独规定的,按照《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鲁人发〔2005〕15号)(附件4)规定执行。
2.为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减少重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依据申报高一级职称。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按照《关于明确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青人社字〔2020〕78号)(附件5)有关规定执行。
3.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工程技术职称,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18〕74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20〕16号)(附件2)规定执行。
4.青岛市外评审或认定的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调入我区所属单位后应先办理外地调入人员职称资格确认,办理流程参照“城阳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业务分类-人力资源”2022年4月1日《城阳区外地调入人员职称确认办理流程》。
5.专业技术人员近5年内(职称申报年限少于5年的按实际年限)按规定每年应完成9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方可申报评审,由用人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进行登记和审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学分审验参照“城阳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业务分类-人力资源”2022年9月30日《2022年度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说明》。
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职称政策及《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阳区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三、申报方法步骤
申报评审职称,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将评审材料逐级呈报至工程技术职务资格各级别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以下简称“工程各级评委会办事机构”)。未经逐级审核同意并填写审核意见的材料不予受理。
(一)建立申报路径
单位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注册单位账号并登录开通专业技术职称权限,主管部门或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按以下要求申请路径(已正确建立路径的无需重新申请):
1.申报高级工程师,在“职称申报路径申请-单位路径申请”点“新增路径”,职称等级选择“副高级职称”,职称系列选择“工程技术”(不加任何后缀),单位选择“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
2.申报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在“职称申报路径申请-评委会路径申请”点“新增路径”,职称等级对应选择,职称系列选择“工程技术”(不加任何后缀),评委会选择“青岛市城阳区工程技术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或“青岛市城阳区工程技术职务资格初级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工程中、初级评委会”)。
注:未按要求申请的路径不予审核,已申请的错误路径可自行修改或删除。路径生效后,单位须将审核通过的数据在“职称申报数据上报-非委托评审人员未上报”查询后点击“数据上报”。
(二)专业技术人员填报
1.申报人员须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并填报。注意:申报工程技术职称的申报系列选择“工程技术”(无任何后缀)。“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使用的有关技术问题和系统使用说明书可参阅系统首页的“常见问题”、“下载资料”和“联系我们”栏目。
2.申报人员负责填写相关信息,按照要求上传附件。网上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在相应位置完整清晰上传所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凡未按要求清晰、完整、规范填报材料、上传附件导致影响评审的,责任自负。具体填报要求参照附件7。
(三)单位民主评议推荐及材料审查
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做好申报前公示并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名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如有必要的,应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纸质原始材料进行核实,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清晰、完整,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2.单位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后,将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审核无误且公示无异议的材料,通过系统将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数据汇总,并填写单位推荐排序后,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
3.用人单位应将《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附件6)、公示记录等申报推荐的过程性材料完整保存备查。
(四)主管部门审核
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查所有网上材料,确保符合申报条件和职称政策,并确保网上填报材料规范、完整、清晰。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申报材料,应在系统上标明原因,及时退回,并由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员。对于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通过系统汇总上报到区人社局或区工程中、初级评委会账号。
(五)工程各级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受理
工程各级评委会办事机构收到主管部门、呈报部门通过系统报送的职称材料后,审核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和职称政策。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及时退回;对需要完善和补充的,注明原因并退回。申报人员收到退回数据后,应按要求进行完善和补充,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报,逾期未提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予以受理。
申报人员可在系统中查询本人评审材料审核进度,“当前状态”栏目显示“申报结束”即为工程各级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受理。受理的材料将送交工程各级评委会统一评审。评审结束后,评委会的最终评审结果将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和“城阳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业务分类-人力资源”进行公示。
(六)送交《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评审费
1.经工程各级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受理的申报人员,通过系统生成并打印《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高级原件一式2份,中、初级原件1份,A3纸型双面打印,对折后翻书方向查看,务必在评委会账号“审核通过”之后打印),个人须在此表上由本人亲笔签署《诚信承诺书》,连同评审费,送交到所在工作单位。
2.用人单位对本单位人员的《评审表》审核无误并确保由申报人员本人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字后,在“单位意见”栏填写意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汇总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的《评审表》,连同评审费,报送至主管部门。
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都应审核并盖章。
3.主管部门对用人单位报送的《评审表》审核无误后,在各自意见栏填写意见、签字并盖章,在本通知要求的期限内将《评审表》连同评审费,报送至区人社局人力资源科。
4.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文件,申报高级职称收取评审费每人次360元,申报中级职称收取评审费每人次160元,申报初级职称收取评审费每人次100元。
为简化收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请主管部门或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提前将收取的评审费存入银行卡中,报送《评审表》时现场扫描青岛市非税收入系统生成的“微信/支付宝”二维码实现网上缴费。评审通过与否均不退回评审费。
5.评审结束后,对评审通过人员,将返回盖章后的《评审表》原件1份,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存入专业技术人员本人档案。各主管部门或单位应在评审结束后2个月内,将《评审表》取回。《评审表》上不得涂改,也不得手动标注任何标记。评审不通过人员,不再返回《评审表》。
四、有关纪律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功能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辖区和本部门职称工作的宣传、指导,做好材料审核和上报工作。
(二)压实申报责任。各功能区、各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标准条件和申报推荐程序,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按照要求按期申报。本年度不再集中审核纸质申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过程中对网上填报的有关情况及附件有疑问、需与纸质原始材料进一步核对的,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等应予以配合。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严肃职称纪律。专业技术人员应诚信申报,对通过填报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成绩、假论文、假成果、假证明或伪造学历、任职年限、通过未建立真实劳动或聘用关系的用人单位申报职称等弄虚作假获取的职称,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并按规定取消评审资格。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严格审核,对因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评审范围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材料报送时间
1.申报高级工程师,区人社局网上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报送《评审表》和评审费时间原则上为青岛市工程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审核受理(单位查看评委会审核意见为“审核通过”)后两个工作日内。各单位可在最后一名副高级申报人员经评委会“审核通过”后,报送本单位所有副高级审核受理人员的材料。
2.申报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区工程中、初级评委会办事机构网上受理材料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11月18日17:00,逾期申报系统将关闭。报送《评审表》和评审费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城阳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业务分类-人力资源”。
主管部门应将所有申报人员的材料一次性提交至区人社局人力资源科(正阳路211号515房间,电话58659712)。所有申报材料(含退回修改补充的材料)均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二)特别强调。区人社部门没有委托社会上的任何中介机构、培训机构等开展与职称评审服务相关的工作,任何有关“职称保过”、“代办职称”等广告均为虚假宣传。职称工作相关通知均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相应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发布为准。
附件:2022年度城阳区工程技术副高级、中级、初级评审附件
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8日
原文及附件下载网址:
http://www.chengyang.gov.cn/zfxxgk/bmfdgknr/rsj/fdzdgknr/gzdt/202210/t20221018_64555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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