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淮安市生态环境工程初、中级职称评审有关工作要求

时间:2022-08-24 10:28 来源:战考网

  各县(区)生态环境局、局属各单位、市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淮安市生态环境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淮职称办〔2022〕1号)要求,经市职称办同意,现就评审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评审有关工作要求

  (一)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和报送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应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在审查各种复印件时,应认真核验原件,所有复印件须由核验人签字并加盖核验单位公章。

  (二)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相关行为将作为失信行为予以记录和惩戒。

  (三)凡上年度申报评审未获通过者,其工作业绩、成果没有明显改善的,原则上今年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公示申报人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出具公示证明。

  (五)评审结果发文公布以后,通过人员登陆江苏人社网办大厅自主网上打印电子职称证书(其中评审通过人员需进行注册申报后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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