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京市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服务要求和病案首页数据上传

时间:2022-08-22 14:10 来源:战考网

  各区卫生健康委、江北新区卫生健康和民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 2022 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苏卫人〔2022〕24号)、 《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南京市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职称办〔2022〕13 号)精神,经市职称办同意,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服务要求和病案首页数据上传通知如下:

  晋升副主任医师资格前到城乡基层服务要求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 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 (苏卫医政(2017)87 号)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 施意见》 (苏政办发(2018)88号)要求,相关申报人员须提交 《江苏省城市医生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鉴定表》, 未开展服务或正在服务尚未满规定时间的,不予申报。目前因公 正在国外学习无法到基层服务的及 2022 年部队转业、外省引进 等未能及时到基层服务的申报人员,可先评审,评审通过人员待 按规定完成服务后单位方可聘任。

  病案首页数据上传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 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人 社部发(2021)51 号)有关要求,职称评审须建立完善临床医生 执业能力评价指标,将诊疗疾病覆盖范围、开展手术或操作的覆 盖范围、单病种诊疗例数、平均住院日、次均费用、并发症发生 例数等作为重要指标,科学准确评价临床医生的执业能力和水 平。我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中将逐步运用上述指标,为保证数据 抽取工作顺利进行,请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妇幼保健院和民 营医院)于9 月 30 日前将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的病案首页数据上传至江苏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省医疗服务综合监管系统、省 中医药服务智慧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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