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杭州市富阳区2022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8-12 14:14 来源: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
富阳区各有关学校: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76号)和《关于做好我市2021年初定认定职称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21﹞28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区2022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职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全区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教科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申请认定初级职称,即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
二、总体要求
1.坚持以德为先导向。要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强化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考察,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
2.坚持教学中心地位。要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新要求,充分体现教师职业特点,注重教育教学工作实绩,注重教学改革,积极探索“轻负高质”教学模式,努力推行素质教育。切实改变片面强调论文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3.坚持实施分类考核。中学教师要注重考核其学科专业能力,是否掌握进行教学、研究性学习以及课程资源开发与校本课程开发的主要方法与策略。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要注重专业技术技能和参与社会培训的考核。小学教师要注重考核其实际教学水平和实践经历,是否掌握小学生的认知规律以及小学生品行养成的特点和规律。幼儿园教师要注重考核其教学实效,是否具有根据幼儿实际制定教学活动方案的能力,以及在教学活动中根据幼儿的表现和需要适时调整活动并给予指导的能力。
三、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自觉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合法权益,不得从事有偿补课,近5年内未出现过歧视学生、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3.具备相应有效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注重教育教学方法。
4.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心条件。
5.单位考核合格。
(二)学历(学位)、任教资历条件
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应为教育学门类或与所授学科相关,在我区中小学校教师岗位上工作,达到一定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任教资历条件。专业工作年限应以聘用(劳动)合同(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岗位的合同)和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为准。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与所授学科相近的教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可不作要求。在农村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所学专业可不作要求。
1.二级教师
申请二级教师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
(2)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及以上。
(4)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及以上。
(5)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任教3年及以上,并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园丁、教坛新秀和学生最喜爱的教师等称号。
2.三级教师
申请三级教师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
(2)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二级教师
(1)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
(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材教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胜任选修课开设要求,教学效果较好。
(3)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一般应具有讲授校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的经历。
2.三级教师
(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材教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较好地完成开设选修课的任务。
(四)其他条件
1.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每5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累计取得的培训学分不得少于360学分。教师可自主安排学习进度,但每年取得的培训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新教师试用期内须参加不少于180学分的新任教师培训。对任教不满1年,并具备硕士学位的教师不作要求。
2.具有普通话证书,且达到二乙以上,语文教师需达到二甲以上。
四、申报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一式2份(网上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
(二)相关附件材料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2.学历、学位证明:
(1)国内大专以上学历(不含技工院校学历)人员应提供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均应为直接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PDF电子文档。
(2)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人员,应提供相应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只取得国内硕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的《中国学位认证报告》。
(4)获得国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获得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6)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
3.杭州市参保记录。杭州市参保记录(系统可自动提取。如提取不了,可通过浙里办、杭州办事服务、支付宝等APP或杭州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http://wsbs.zjhz.hrss.gov.cn)等网站下载参保证明并上传)。
4.聘用(劳动)合同(能反映符合认定专业工作年限要求)。
5.教师资格证。
6.普通话证书。
7.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任教不满1年,并具备硕士学位的教师不作要求)。
8.农村学校任教证明。
五、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公布岗位信息。学校在主管部门统一安排下,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在核定的教师岗位数内公布岗位拟聘数及岗位任职条件
(二)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个人信息完善、业绩维护和申报(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申报信息(如社保缴纳证明、学历等)在系统中可以自动提取的,申报人员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同时,专业技术人员需每年登录系统,及时维护个人信息,完善业绩档案库。个人申报网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平台首页的《个人用户操作手册》。
(三)用人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认真审核业绩档案信息和申报内容,确保真实、准确、完整。用人单位审核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平台首页的《用人单位操作手册》。
(四)人社部门审核。审批单位对网上材料和申报条件进行审核。
(五)纸质表格报送。审核通过人员应在线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并在纸质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后,按时间要求将纸质表格送至受理单位。初级职称纸质表格由杭州市富阳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受理审批。
(六)表格存档。审批单位网上批准后,申报人可将本人或单位留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七)学校聘任。学校根据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将通过审批的教师聘用到相应岗位,及时兑现受聘教师的工资待遇,防止出现在有批准通过人选的情况下“有岗不聘”的现象。
六、受理单位
本次认定职称受理单位为杭州市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人事部门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恩波大道1128号永和大厦1105室),联系电话:63323832。
七、申报时间
本次材料网上申报时间:7月25日至8月15日,纸质表格受理截止时间为8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本次认定,专业工作年限统一计算到2022年8月底。
八、有关要求
1.受理审核。受理单位要认真核对纸质表格上的水印,要严格按规定的条件审批,申报材料和审批结果应通过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初定和认定。
3.转岗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转专业技术岗位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可以根据本人学历、资历条件等申报初定或认定相应职称,转岗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时间可以计算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
4.公务员。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不初定和认定职称。
杭州市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
2022年7月20日
原文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028/client/index1page1.jsp?column1=8a1293778216fba401821ab762e275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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