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2年度宿迁市建设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时间:2022-07-16 14:00 来源:战考网
关于报送2022年度建设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局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文件精神,经市职称办同意,现将2022年度建设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对象及评审条件
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即可评审相应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建筑)师职称。
(二)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建筑)师职称。
(三)在企业生产一线岗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
(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组织
(一)本年度建设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采取网上申报、原件审核、报送纸质申报材料方式。
(二)网上申报通过江苏人社网办大厅(建议谷歌浏览器)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注册申报进行,申报人员须在申报系统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
(三)网上申报时间:7月11日—7月31日(逾期不得补报)。
三、申报材料内容
(一)《宿迁市建设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1份,由单位统一汇总填报,用A4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
(二)《申报表》一式3份。经网上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线下载,A3纸双面打印,对折后用骑马订方式进行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系统下载)
(三)个人承诺书。(申报系统下载)
(四)身份证、任职条件规定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的学信网认证报告、已获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原件及复印件。系统自动对接学信网查询学历信息,无法查询的,申报人员需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毕业的,登录学信网,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3个月以上)或毕业生登记学籍表(2001年以前毕业的,个人人事档案内或学校档案均可查找)。
(五)已实施执业资格考试制度管理的专业,需提交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资历期限以来的年度考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七)社保缴费证明,系统自动对接查询社保信息,无法查询到的申报人员须提供(申报人在现单位连续参保至少3个月以上,纸质扫描要清晰)。
(八)《继续教育证书》或参加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材料。平均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40学时,可以累计计算。其中公共科目平均每年需完成24学时。
(九)经单位组织审定的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要全面、客观的反应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技术学术水平、工作能力。一般应包括: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毕业学校、现专业技术资格、简历等)、开展工作情况、取得业绩、专业特长(经验)、今后努力方向等内容。
(十)业绩材料。反映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学术报告、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任命文件、协议合同、竣工验收单、图纸、图签等)。科研立项课题,应提交立项申请表、科技项目合同、鉴定或验收证书等材料。
(十一)申报人单位对申报人基本情况、评审材料公示结果报告。
五、报送要求
(一)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文件精神,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书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二)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要求
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
1.参与完成县(局)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其研究成果通过鉴定。
2.参与起草或编制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图集、导则、指南1项以上。
3.参与完成建设工程项目1项以上。
4.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解决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1项以上;或在处理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事故或工程隐患中措施得当。
5.参与开发、推广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项以上。
6.参与完成的工作成果获得本行业相关奖项或荣誉。
7.作为主要起草人,为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专业技术总结1篇以上;或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立项研究(论证)报告1篇以上。
(三)《评审申报表》封面上“申报评审专业(学科)”要与一览表“申报专业”、材料袋目录中“申报评审专业(学科)”保持一致,务必填写准确,报送材料内容与申报评审专业(学科)一致。
(四)报送材料按顺序放于一个档案袋内,档案袋一律选用牛皮纸质,材料袋外附“宿迁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目录”。请各单位完成初审工作后,统一上报。
(五)收费标准
根据宿迁市财政局、宿迁市物价局《关于公布宿迁市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宿财综〔2021〕16号)文件精神,每人收取评审费72元。请在报送评审材料时一并将相关费用交至局计划财务处。
(六)报送时间
2022年8月4日至8月11日为材料报送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27-84387295
联系地址: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宿迁市洪泽湖路793号建设大厦1206室)
附件:1.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5号)
2.职称评审申报操作指南
3.宿迁市建设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
4.申报材料目录表(复印件)
5.建设工程系列技术资格申报评审专业(学科)分类
原文及附件下载地址:http://zjj.suqian.gov.cn/szjj/tzgg/202207/e3e6ce505260458ba013084881d59e45.shtml
- 扫码加建筑类考试老师微信
- 进行“一对一”考试资讯
-
注意:
-
.在添加客服时,备注自己要咨询的【考试种类+地区】
-
.先添加客服,再由客服按实际情况推荐给考试老师
-
.添加老师可咨询:考试信息+考试资料+交流群推荐
-
关于报送2023年度江阴市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材料的通知 2023/05/25
-
关于无锡市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换届的通知 2023/05/25
-
关于报送2023年度江苏省纺织工程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2023/05/25
-
关于报送2023年度江苏省无锡市交通工程高级(副高)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2023/05/25
-
关于报送2023年度江苏省无锡市数字经济(电子信息)工程高级(副高)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2023/05/25
-
关于报送2023年江苏省无锡市石油化工工程高级(副高)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2023/05/25
-
关于报送2023年度江苏省无锡市建设工程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2023/05/25
-
于报送2023年度江苏省无锡市机械工程高级(副高)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2023/05/25
-
关于报送2023年度江苏省数字经济(智能交通)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2023/05/25
-
关于做好无锡市水利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2023/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