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泰州市生态环境工程初、中级职称评审和考核认定申报范围及对象

时间:2022-07-08 11:02 来源:战考网

  为做好2022泰州市生态环境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 审工作和考核认定工作,根据市职称办统一部署要求,现将有关申报范围及对象,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及对象

  1.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工作,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从事 生态环境工程工作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2.在我市从事生态环境工程工作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汇苏省 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3.符合《泰州市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泰人社发【2022】53号)规定的高技能人才。

  4.根据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 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取得文件中所列职业 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现从事生态环境工程专业工作,符合晋升条 件的,可直接中申报相应层级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

  5.根据《关于开展企业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 有关事项的通知》(泰职办【2020】5号),凡在我市企业、非公 有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因学历、资历等原因不能正常 申报评审,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可申报考核认定。

  6.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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