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2年度泰州市生态环境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核认定材料的通知
时间:2022-07-08 10:55 来源:战考网
关于报送2022年度泰州市生态环境工程初、中级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核认定材料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各直属局(分 局),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做好2022泰州市生态环境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 审工作和考核认定工作,根据市职称办统一部署要求,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对象
1.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工作,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从事 生态环境工程工作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2.在我市从事生态环境工程工作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汇苏省 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3.符合《泰州市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泰人社发【2022】53号)规定的高技能人才。
4.根据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 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取得文件中所列职业 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现从事生态环境工程专业工作,符合晋升条 件的,可直接中申报相应层级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
5.根据《关于开展企业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 有关事项的通知》(泰职办【2020】5号),凡在我市企业、非公 有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因学历、资历等原因不能正常 申报评审,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可申报考核认定。
6.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评审条件
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8号)、《泰州市高技能人才与专 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泰人社发【2022】53号)、 《关于做好我市 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X泰人社发【2022】 51号)等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执行。相关文件可从"泰州职称网" ähtp: /rsj.taizhou.govcncolcol34005)查阅:
(二)申报考核认定条件
根据《关于开展企业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有 关事项的通知》(泰职办【2020】5号)精神,企业急需紧缺人才 在相应技术岗位工作中取得的业绩、成果和贡献高于现行生态环 境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相关要求,并得到社会和业内的 认可,但因学历、资历等原因不能正常申报中级职称,符合考核 认定条件的,可申报考核认定。《泰州市生态环境工程中级专业 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条件(试行)》详见附件。
三、申报专业
申报专业范围包括: 环境科研、环境监测、环境工程、环境 管理等四个学科。申报何种学科由申报人员根据实际所从事的专 业工作选定,申报专业一旦选定不得更改。
四、申报材料的内容和要求
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并同步报送纸质材料的方式进行。申报人 要确保网上申报信息与纸质申报材料内容的一致性。
(一)网上申报说明
从今年起,职称申报全面切换至“江苏省人社网上办事服务 大厅"(htp: /rs.jshrssjiangsu.gov.cn/web/login)的人才人事专栏.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7月30日至8月30日。逾期系统将自 动关闭,不予申报。
特别提示:
①申报人在申报时系统中所属行政区划请选择单位所属地,
如靖江市申报人员正常情况下选择靖江市。市直部门下属单位申 报人员选择"泰州市本级",不能选择海陵区。原医药高新区的 申报人员选择"高港区",药城申报人员选择"泰州市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②行政主管部门能找到就选择,否则就选“无".
③申报考核认定的人员申报类型选择"考核认定"。
(二)纸质申报材料及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初定、考核认定)申报表》(用A3纸正反打印,对折成 A4大小后从中间骑缝装订),一式 3 份。
申报考核认定人员其个人代表性、标志性成果须由生态环境 领域2名有影响力的副高级以上专家或企业负责人撰写推荐意见(即考核认定申报表中《推荐意见》一、二),意见内容在申报 时录入,《考核认定申报表》打印出来后由推荐专家或企业负责 人签字。
2.《单位同意申报证明》及《个人承诺书》(系统导出模板, 申报人签名,单位盖章)1份。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文)复印件。申报考核认定 人员,如无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不提供。贯通人员提供职业资 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相关官网能查验).
5.2018-2021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企业单位申报人员不能 提供年度考核表的,由其单位对其近四年来的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考核,做出综合评价意见,提供原件).
6.经职称部门审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及参加 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材料。继续教育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 习,是评审的重要条件。参加考核认定的,其继续教育公需科目 不作硬性要求:
7.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件)1份,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任现职以来(下同)的主要技术工作经历;(2)参加了哪些 具体工程技术项目;(3)在项目中发挥了哪些作用,解决了何种 技术难题;(4)取得了哪些成果和效益;(5)符合第几条申报条 件、评审条件;(6)旁证材料见第几册第几页。
8.任现职以来能反映其工作经历与能力、工作业绩与成果的 有关技术资料、各类表彰、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能反映本人技术水平的论文或专题技术工作 报告或有关专著、译著(正式发表的论文或专著、译著复印件要 附封面和期刊目录;未发表的要正式打印,并经本单位或本行业 2名以上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对其论文的价值和作用写出初步评 价意见).
10.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公示方式、公示时间(不少于5 个工作日)与公示结果的证明(原件).
11.《申报材料目录表》(贴于申报材料袋正面).
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无须提供上述4、8、9三项申报 材料、凡申报材料中的证书、证件、业绩成果等佐证材料复印件须 由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照原件逐一审核,审核人须在复印 件上签字、注明审核时间及"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
网上申报完成后,请及时通过系统打印相关材料。为提高申 报材料规范度,提高评审效率及质量,除上述1、2两项中报材 料外,其余材料均须按目录顺序左侧胶装成一整册,要有封面、 封底、索引和页码(页码与索引对应).申报材料装牛皮纸材料 袋中(不得使用拉杆、票夹或散放),并在材料袋外面注明送审 学科和申报人联系方式。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各受理点一律不 得接受。
五、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 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二)专业不对口、破格申报、转评和考核认定人员,均须 参加面试答辩,面试成绩作为评审(考核认定)的依据之一。组 织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中级、初级职称评审 费(含面试答辩、论文鉴定费)分别按200元/人、80元/人收取, 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缴纳评审费。
(四)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申报入工作单位向各市(区)生态环境局、人社局提交。市直单位人员的申 报材料由其业务主管部门汇总。报送纸质材料时须连同职称评审 推荐函、汇总花名册及评审费一并报送。时间截止2022年9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点: 泰州市永晖路18号市生态环
境局1216室。联系人: 戴德祥,办公室电话: 86195521,手机: 3952639783.
(五)各市(区)生态环境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初定及 评审工作由各市(区)职称办自行组织。
(六)各市(区)、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职称政策宣 传、做好政策咨询和指导工作,努力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良 好的服务。同时要坚持原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网上申报信息 和纸质材料内容的一致性、真实性、有效性,切实维护职称工作 的公正、公平性。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 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严格追 责。
附件: 泰州市生态环境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请考核认 定条件(试行)
原文及附件下载地址:http://rsj.taizhou.gov.cn/art/2022/6/20/art_34047_33604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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