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多元评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7-05 10:12 来源:战考网

关于开展2022年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多元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直属各单位及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广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多元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的意见》精神,各校在推荐名额范围内择优推荐申报人员。

  各校使用“江苏省中小学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http://jste.net.cn/uids/)导出推荐申报评审人员信息,并按《2022年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推荐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1)样式进行编辑、排版(操作方法详见附件2)。《信息表》只填写申报评审人员信息,符合初定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硕士研究生信息无需填报。

  如因《信息表》中的数据错误而影响考核、评审,由申报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二、多元评价结果有效期

  2022年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多元评价各项考试(考核)结果当年有效。

  三、免考对象

  近3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获省级基本功竞赛一等奖的申报人员,2022年可免于教育教学理论、教科研水平考试。

  近3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拍摄过常州市教科院组织的精品课的申报人员,2022年可免于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四、教育教学理论、教科研水平考试

  教师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育教学理论、教科研水平考卷分别命题,试卷共200分,其中理论题100分,教科研水平(中级为教育理论应用,下同)测试题100分。

  (一)考试内容

  以《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为考纲,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新课程标准、信息化教学素养、教育理论应用(中级)、教育研究方法(高级)等方面内容。

  (二)考试形式:开卷考试。

  (三)考试时间:2022年8月22日上午9:00—11:00。

  (四)考试组织与管理

  1.常州市教育局主办,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协办,常州市教师发展学院、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承办。

  2.常州市教师发展学院负责常州市区(含天宁区、钟楼区、经开区、局属单位及行业学校)考试的组织和实施,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考试的组织和实施。

  3.考试收费:教育理论考核与教科研水平测试替代论文鉴定和答辩,收费标准为:100元/人(苏价费函〔2002〕62号),其中教育理论考核50元/人,教科研水平测试50元/人。

  4.考试成绩与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综合评审挂钩。

  5.考试报名

  (1)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含民办学校)、行业学校以学校为单位,于6月30日前将《信息表》送市教育局审核。

  (2)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于6月30日前将已审核的《信息表》报市教育局。

  6.考试实施

  (1)考场安排: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于8月12日前按统一格式将各自的考场安排情况报市教师发展学院,每个考场30人,中、高级需分开编排。

  (2)准考证制作:常州市区考生准考证由常州市教师发展学院制作,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负责各自地区考生准考证的制作,并于8月21日前发给考生。

  (3)试卷领送: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教育行政部门派员于8月21日下午2:00至4:00到常州市教师发展学院领取试卷。8月22日下午将规范装订的试卷交至市教科院。

  7.成绩发布。常州市教育局统一公布全市申报中级、高级职称考试通过人员名单。

  五、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一)考核对象:《2022年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推荐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信息表》中记录的申报高级教师且教育教学理论、教科研水平成绩均通过人员。单科通过的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参加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其中:教育教学理论低于68分或教科研成绩差的人员不得参加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二)考核内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自定。

  (三)考核形式:借班上课。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评课标准:常州市教育局统一提供(详见附件3)。

  (五)考核组织与管理

  1.常州市教育局负责市区(含天宁区、钟楼区、经开区、局属单位及行业学校)的考核工作。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教育局负责各自辖区的考核工作。

  2.市区教师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报名于9月14日至15日进行,地点在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局属及有关行业学校以校为单位,其他学校以区为单位集体报名。考核安排在9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内容、要求等另行通知。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教育局教师课堂能力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由各辖市(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3.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分优、良、中、差四个等第,其中:优秀率为20%,良好率为60%,中差率为20%。考核结束后考核等第比例将由组织考核的教育行政部门在相应网站上公布(以实际参考人数计算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的四个等第率,如优、良等第突破比例规定,则由高评委依据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作出合理调整)。

  4.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须于9月23日前结束本地区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并向市教育局报送下列材料:(1)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方案(目的、对象、课表、时间、地点、内容、形式、评委、其他要求);(2)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结果。

  5.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不收费。

  六、学生满意度测评

  (一)免测对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只任教小学三年级及其以下年级的教师可以免于测评。评审时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师德综合考评结果。

  (二)组织方式:学生满意度测评由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组织。参与测评的学生为申报人员所教一个班的全体学生(具体班级由学校确定)。

  (三)测试内容:学生满意度测评表样式及汇总表由市教育局统一提供(详见附件4、5)。

  (四)测评表统计方法:“较满意”按“满意”计算,“基本满意”不按“满意”计算。

  (五) “满意度”的计算方法:满意度=(测评内容1满意票数+测评内容2满意票数)÷(学生数×2)。

  (六)测评表的处理:学生满意度测评表留底备查,汇总表由测评对象扫描后上传至评审系统。

   原文及附件下载地址:http://www.changzhou.gov.cn/gi_news/316165510472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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