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无锡市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政策说明
时间:2022-07-01 10:07 来源:战考网
根据2022年度市职称工作部署,结合农业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本年度无锡市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申报政策说明,通知如下:
申报政策说明
(一)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 间为2021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 位)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二)继续教育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 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
(三)关于学历问题。国(境)外取得的学历或学位,须 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认定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 取得的学历,如未能读取到学信网数据或审核人员有疑问的, 应上传《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此表可从个人档案中复印, 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军队院校学历,须提供上传相应的 《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退出现役登记表》、《高考 考生登记表》或招生计划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关于论文或论著。大学毕业或学位论文,以及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 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 报告等不可作为申报论文。若是外文撰写或发表的,需同时提 供中文译稿,专家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凡申报人员提交的 论文,由第三方进行查重,查重结果作为专家鉴定论文质量的依据之一。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五)历年评审未通过人员,其工作业绩、工作水平没有 明显改善,今年不得重复报送材料。
(六)收费标准与收费方式: 申报评审收费按照省物价局 规定执行。终审通过后统一发送缴费短信到个人网上预留手机 号码上,个人2天内必须完成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进入评审 环节。
(七)评审通过人员基本信息由市专技处在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发文公布结果,通过人员自主打印由无锡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统一签章的电子证书。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市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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