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京市机械工程中、高级职称申报有关事项说明
时间:2022-06-30 15:38 来源:战考网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和《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南京市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职称办〔2022〕13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我市机械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现将,通知如下:
有关事项说明
(一)公示要求
1. 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2. 评委会办事机构在评审前将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南京机械工程学会网站(http://www.njmes.org/)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 评委会办事机构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南京机械工程学会网站(http://www.njmes.org/)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标准按照《关于公布南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宁财综〔2021〕198号)规定执行。
(三)个人诚信要求
加强职称申报人员诚信建设,申报人员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一经查实,撤销职称并记入个人职称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3年。
(四)答辩
申报机械工程高级职称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五)申报材料提交与缴费
经网上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并携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申报表》(壹份)和发表的论文期刊、学历证书、继续教育佐证材料等原件(其余申报材料均通过系统上传,无需递交纸质版),于9月1日至9月20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报送至以下地址审验并缴费,逾期不予受理。
(六)防疫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申报人员提交《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时,需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护工作,具体防控措施以当时的南京市防控要求为准。
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280号(珠江大厦)709室
联系电话:025-86989789
联系人:钱老师、王老师
未尽事宜,按照江苏省和南京市现行职称政策执行。申报评审期间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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