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京市建设工程中级职称申报范围

时间:2022-06-29 11:03 来源:战考网

  根据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 好南京市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职称办〔2022〕13 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南京市建设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 资格评审工作,现将申报范围,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

  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 〔2021〕5号)规定,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设工程设计、工程施工、 科技管理三个专业。具体申报范围如下:

  1.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工程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电气设计、给水排水设计、暖通空调设 计、园林绿化设计、城市燃气设计、装饰设计、市政路桥设计、 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勘察、工程测量、防护设计、BIM设计) 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报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由南京市城乡建 设委员会受理。

  2. 在我市(区)事业单位、市(区)属国有企业、市造价协 会、园林协会、勘察设计协会和建筑业协会(含四家协会所属会 员企业)等单位从事工程施工和科技管理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 报建设工程初、中级技术资格由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受理。

  3. 在我市其他民营或无主管部门企业从事工程施工和科技 管理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报建设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由 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

  4. 在江北新区、江宁区、六合区、高淳区等区从事建设工程 工程施工和科技管理专业技术的工作人员申报建设工程初、中级 专业技术资格由上述各区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 会受理。 '

  5. 具备职称自主评审权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建设工程 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由本单位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 审委员会受理。

  6. 中央驻宁单位、省属在宁单位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才(含 劳务派遣人员)如需在宁申报职称,需向省职称办提交委托函, 由省职称办统一安排相应评委会受理。

  7. 根据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 编制的通知要求,原城乡规划职责划入自然资源部,自2022年 起,原城乡规划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 局负责。

  8.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和离退休人员均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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