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徐州市律师、公证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渠道及材料要求

时间:2022-06-28 11:25 来源:战考网

  各县(市)、区(开发区)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

  根据省人社厅、省职称办、省司法厅工作部署和我市职称办今年 职称评审工作要求,为做好我市2022年度全市律师、公证员高级专业 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就申报评审渠道及材料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评审渠道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评审渠道

  申报人应当根据属地管理和个人自愿原则,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 相应评委会。申报人同一年度、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同一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不得多头报送。

  从今年起,全省律师、公证员专业高级职称申报采取网上填报,纸质材料线下同步提交的方式,申报人员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 //rs.jshrss.jiangsu.gov.cn/web/cdsu/rcfw/gr ),在“人 才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个人业务)"栏目中“在线办理" 中选择"职称评审申报"项目进行网上申报,在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后,通过系统自助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并按要求与 其他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后,按以下要求将纸质材料整理、装订成册。 相关表格及有关政策可登录江苏省司法厅官方网站"为民服务"一"申 办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网址为: http: //sft.jiangsu.gov.cn。

  第一分册 (按规定格式打印、签章后装入材料袋,不装订):

  1.《徐州市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用A3纸打印)

  2.《江苏省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15份(用A3纸打印)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3份(网上填报后下载,用A3纸双 面打印,对折骑马钉装订).由申报人员完成网上申报后自助打印,经 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后,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县(市)、 区人员申报高级职称的"申报表"上需有当地人事局职称办的审核意 见并加盖公章。

  4、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2张。照片背面标注姓名装入信封,信封上标注姓名及单位。

  第二分册 (按顺序编辑目录、页码,用白色封面胶装成册):

  1.《职称评审诚信申报审核承诺书》(用A4纸打印)。

  2.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公示证明。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复印件。

  4.申报人执业证书复印件。

  5.申报人现取得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申报人现取得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7.市职称系列(专业)职称管理部门或县(市)区职称部门审验 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或电子登记表、年度审验表复 印件。

  8.申报人现职称以来的工作总结(1500字以内).

  9.申报人近三年来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10.申报人主要业绩成果证明、证书复印件。

  11.申报人论文、论著复印件(学术著作复印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学术论文复印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及论文全文)。

  12.申报人破格晋升的依据和佐证材料复印件。

  第三分册 (装入材料袋,不装订):

  1.申报(转评)律师专业高级职称的需提交能反映本人专业理论 水平和专业工作能力的刑事、民事、经济、法律顾问业务卷宗原件各1 份,或根据自身从业情况择优提交不同类型的律师业务卷宗原件3份 和法律顾问律师卷宗原件1份。

  2.申报(转评)公证员专业高级职称的需提交能反映本人专业理 论水平和专业工作能力的不同类型国内公证业务卷宗原件4份,其中 包括遗嘱卷宗和继承卷宗。

  以上所有复印件材料的原件请一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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