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京市江北新区建设工程中级职称申报范围

时间:2022-06-25 15:07 来源:战考网

  江北新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南京市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职称办〔2022〕13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我区建设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南京市江北新区建设工程中级职称申报范围

  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5号)规定,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设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科技管理三个专业。具体申报范围如下:

  (一)在我区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工程施工(建筑施工、装饰施工、给水排水施工、建筑电气施工、建筑智能化、暖通与空调施工、市政路桥施工、城市燃气施工、园林绿化施工、工程监理、机电设备安装等)和科技管理(工程管理、工程检测、工程造价、施工图审查、建筑材料、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技术开发、信息技术等)专业技术的工作人员。

  (二)在我区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工程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电气设计、给水排水设计、暖通空调设计、园林绿化设计、城市燃气设计、装饰设计、市政路桥设计、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勘察、工程测量、防护设计、BIM 设计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报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由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受理。

  (三)根据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要求,原城乡规划职责划入自然资源部,自2022年起,原城乡规划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

  (四)中央驻宁单位、省属在宁单位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才(含劳务派遣人员)申报职称的,需向省职称办提交委托函,由省职称办统一安排相应评委会受理。

  (五)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均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2022年南京市江北新区建设工程中级职称申报条件和政策

  (一)申报建设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按照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宁职称字〔2022〕1号)规定和要求执行。原《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宁职称字〔2014〕27号)今年可过渡使用。

  (二)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三)关于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规定执行。

  (四)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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