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京市江北新区机械工程中级职称申报条件和政策
时间:2022-06-25 14:25 来源:战考网
根据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南京市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职称办〔2022〕13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我区机械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南京市江北新区机械工程中级职称申报条件和政策
(一)申报机械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按照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京市机械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宁职称字〔2022〕1号)规定和要求执行。原《关于印发南京市机械、轻工、纺织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宁职称字〔2014〕29号)今年可过渡使用。
(二)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三)关于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规定执行。
(四)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年月31日。
2022年南京市江北新区机械工程中级职称申报范围
(一)在我区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机械工程专业的机械设计(产品设计、规划、机电一体化;机械制造包括生产工艺、工装夹具、智能制造、机电控制、增材制造;技术管理包括新技术推广应用、标准化与科技情报信息、技术改造、技术咨询、产品质量管理、产品营销与招投标技术支持;设备管理包括设备安装、维修、安全管理;试验检测包括试验测试及论证、检验、计量等)、机械制造、技术管理、设备管理、试验检测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中央驻宁单位、省属在宁单位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才(含劳务派遣人员)申报职称的,需向省职称办提交委托函,由省职称办统一安排相应评委会受理。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均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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