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泰州市乡土人才中级职称评审费用及注意事项

时间:2022-06-21 11:12 来源:战考网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乡土人才在我市乡村 建设中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等方面的 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培育一支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 质乡土人才队伍,激励广大乡土人才扎根民间、服务乡村,根 据市职称工作统一安排,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市乡土人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用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评审费用及注意事项

  (一)各属地职称部门、市直部门(单位)要严格对照申报 条件,及时登陆一体化经办平台进行审核,切实保证审核的时效 性和准确性。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须于2022年7月 29日前携带相关纸质申报材料至属地职称部门、市直部门(单 位)现场审核,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各市(区)职称部门咨询电话: 靖江市人社局80292036;泰 兴市人社局87662686;兴化市人社局83228385;海陵区人社局 86336892;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人社局86966060;姜堰区人社局88869409。

  各市(区)职称部门、市直部门(单位)须于2022年8月 5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委托评审函及《2022年泰州市乡土人 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用 Excel做表)报至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和对外合 作处(洪泽湖路66号主楼1302室),同时报送电子档。逾期不 再受理。联系人: 刘丽,电 话:86606583,邮箱:32844491@qq.com。

  (二)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评审费按300元/人 收取(含评审费、论文鉴定费等)。

  (三)乡土人才初级职称评审由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局组织实施,各地要在2022年年底前完成乡土人才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四)各地要加强乡土人才职称政策的宣传,做好政策咨 询和申报指导工作,努力为乡土人才提供良好的服务。同时要 坚持原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 全面性,切实维护职称工作的公正、公平。实行学术造假和职 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 规行为严肃查处、严格追责,所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 记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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