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扬州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6-15 10:12 来源:战考网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功能区相关部门,市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 2022 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苏宣函〔2022〕20 号)和《关于做好 2022 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扬职称办〔2022〕1 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 2022 年度全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根据《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45 号),参评对象为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专职书记、副书记,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 部门中的专职人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中的专职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的人员。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

  二、关于申报材料内容

  (一)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 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31 日。

  (二)申报高级和中级人员登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办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栏目,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待信息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 3 份,用 A3 纸小册子方式打印,对折后用骑马钉方式装订),并经相关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盖章后上报。网上填报职称技术咨询电话:(025)86653972。申报初级人员无需登录网办大厅,直接填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 3 份,用 A3 纸小册子方式打印,对折后用骑马钉方式装订),并经相关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盖章后上报。

  1. 高级网上申报起始时间为 4 月 28 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 6 月 20 日。高级职称申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 7月 10 日。

  2. 中级网上申报和初级初定起始时间为 7 月 1 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 8 月 20 日。各县(市、区)、市直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 8 月 31 日。中级职称申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 9 月 10 日。

  (三)申报人员提供《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对象情况一览表》1 份(含 Excel 电子版,邮箱: 656556105@qq.com,不须装订)。

  (四)申报人员提供装订成册的《申报评审材料卷宗》, 该卷宗从《申报人员个人诚信承诺》页起,按顺序编上页码, 并将相关页码填入《申报评审材料目录》。卷宗材料如下:

  1. 申报人员个人声明。

  2. 经单位核实确认的《江苏省政工专业申报高(中、初) 级职称人员情况简介表》,高级一式 6 份、中级和初级一式11 份(一律使用 A3 纸张,其中 1 份装订入申报评审材料卷宗, 其他不装订,放入材料袋)。

  申报政工专业资格人员必须经所在单位群众评议,参加评议的人数须在 15 人以上,不足 15 人的单位需全员参加。测评结果群众意见分歧较大者(赞成票超过二分之一,不足 三分之二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党组织或上级组织 人事部门作出较为详细的书面说明。参加民主测评人员须在《简介表》相关栏目中签名。

  3. 任期内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证明及担任思想政 治工作职务的任职通知(复印件)。

  4. 任期内年度考核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复印年度考核 表)。此外申报中、初级职称的企业申报人员需要提供近 1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注明个人社保账号),其中,最近的缴 纳单位必须为申报单位)。

  5. 任期内继续教育成绩单(复印件)。

  6. 现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 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任职资格通知、聘书(复印 件)。

  8. 任期内业务工作报告。

  9. 任期内专业理论知识要求和专业工作能力要求的单 位评价材料原件。

  10. 任期内的案例分析报告 2 篇(仅申报高级人员提供)。

  11. 任期内符合规定要求的著作、论文、专业文章复印 件(请按资格条件要求的作品数量提供)。

  12. 任期内本人荣誉奖励证书(复印件)。

  13. 任期内与本人有主要关联的单位思想政治工作方面 的荣誉奖励证书(复印件)。

  14. 任期内符合破格申报评审条件的有效材料(复印 件)。

  15. 相关部门审核材料情况证明。

  三、相关要求

  (一)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须字迹清楚,证书印章齐全, 复印件要清晰并方便评委审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对申报材料(含复印件)的真实性、时效性认真审核和签字盖章, 同时做好申报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二)根据省、市职称办统一安排,2022 年起符合初级职称初定工作的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需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栏办理。

  (三)根据省人社部门有关职称申报评审诚信要求,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 “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 3 年。

  (四)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其中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的人员,本科满 5 年、大专满7 年可以申报中级职称。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的人员,博士满 1 年、硕士满 4 年、本科满 7 年、大专满 9 年可以申报中级职称。

  (五)市政工职评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干部处。各地、 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相关人员的通知工作和材料报送工作。申报政工专业高级、中级、初级技术资格人员的评审材料,经县(市、区)职称办或市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 高级材料请于 2022 年 7 月 10 日、中级和初级材料请于 9 月10 日前报市委宣传部干部处。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 8 号市政府东楼 1315 室,联系人:嵇鸣洲,联系电话:80789535。本通知电子版及有关表格可直接与干部处联系发送。

  中共扬州市委宣传部

2022 年 5 月 6 日

原文及附件下载地址:http://hrss.yangzhou.gov.cn/yzsrsj/zcpw/202205/781a84b566594ec9815dbce9a5a9b0b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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