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省档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审核要求
时间:2022-06-11 10:26 来源:战考网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精神,经省职称办同意,现将2022年度江苏省档案专业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江苏省档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审核要求
1.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应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提供的复印件应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不具备人事档案保管权单位中的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只对其工作业绩、论文、工龄、任职资格等进行核实并盖章,其学历、工作经历(简历)等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进行核实并签字盖章。
2.相关部门复核。按照属地原则,各设区市高级申报材料由所在市档案职称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复核,符合申报条件的统一报送省档案职称办,并将《江苏省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4)汇总后,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发至邮箱sdajrsc@126.com。
省直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经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省档案职称办。
2022年江苏省档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及装订要求
1.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清单》(附件1)的内容和要求,对照相应资格条件提供材料。
2.申报材料按《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清单》(附件1)的顺序和要求,区别“资格证明材料”和“业绩成果材料”分别装订成册,每分册需有封面及目录,分册封面无特定样式。
以上分册随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系统打印)、《江苏省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附件3)、《江苏省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4)和近期免冠2寸蓝底照片等不需要装订成册的材料装盒(袋),并在材料盒(袋)贴上《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封面》(附件2)。
3.往年评审未通过人员,今年申报应补充新的业绩材料,并单独附纸说明。若无新取得的业绩材料或没有明显改善的,不接受申报。
4.每份申报材料须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
5.申报材料请装入与材料厚度相当的档案盒(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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