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2年度南通市建设工程高级职称(副高)评审材料的通知
时间:2022-06-09 15:21 来源:南通市专业拔求人员职称(职业资格
各有关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有关主管部门 (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经省职称办同意,我市2022年度建设工程高级职称(副高)评审工作拟于9月份进行,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政策
(一)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建设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应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和《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5号)的规定和条件执行。
(二)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申报建设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应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要求执行。
(三)高技能人才申报建设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按 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四)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申报人继续教育相关要求,按照新修订的《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关于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职称办(2021)24号)文件中相关条款执行。
二、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含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符合评审条件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申报评审。
(二)从外地流动到我市企业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其在原工作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获得的工程类中级职 称及工作年限予以认可,符合本通知要求的按相关程序申报(申报时应同时提供中级职称证书、评审申报表、当地职称职能部门批文扫描件).
(三)已按国家相关规定获得其它系列(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可以申报同级转评,但已取得的高级职称须满1年以上;原取得其它系列中级职称后,经同级转评获得建设工程中级职称须满1年以上方可申报(职龄可连续计算).
(四)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予申报,如违规申报取消其申报资格并通报其所在的单位。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登录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tong.gov.cn)中"职称专栏”查询评审条件、申报通知等信息,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http:/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进行申报.通过系统自主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同时按本通知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
(二)单位审核。单位要对申报人的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并开具同意申报证明,后报送至相应的主管部门、区县职称办审核。(需要网上审核的单位需提前备案)
(三)主管部门、区县职称办初审。主管部门、区县职称办应对申报纸质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并在相应的证书、业绩 佐证材料等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报送申报材料至南通市职称办。(需要网上审核的单位需提前备案)
四、申报材料要求
1.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完成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用A3纸小册子格式打印);
2.简介表:一式8份(可在南通人社局"职称专栏"下载);
3.身份证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具有多个学历的按照由高到 低的顺序一并提供),同时应提供学籍登记表和国家教育部学信 网电子注册证书信息(有效期5个月);
5.现职称证书(或视同职称证书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6.个人参保证明或单位聘用合同扫描件;
7.近3年年度考核表或任期考核表扫描件(此条企业人员不作要求);
8.继续教育证书原件或扫描件;
9.相关获奖(表彰)证书扫描件;
10.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11.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 方面的佐证材料(含相关扫描件);
12.发表或撰写的专著、论文、专题报告等;
上述3-12项材料按顺序装订成一册,中间用彩色插页分隔。
五、申报时间安排
各县(市)区、市相关主管部门或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组织申报工作,检查督促单位和个人完成网上申报, 并及时汇总申报材料,认真进行初审,于7月26日至31日将申报材料报送市职称办(各县市区报送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 再收理(网上申报截止时间6月30日).
六、评审费用
根据"苏人通【2002】104号"文件精神,每人收取评审费400元,评审费用在报送材料结束后另行通知。另参加评审答辩人员需加收评审答辩费100元,参加答辩人员于开展评审的7个工作日前通知。
七、有关事项说明
(一)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从本人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技术员职称后起算。
(二)申报人的资历(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学历、论文、业绩成果等要素的计算均截止到2022 年3月31日。
(三)报送材料地点及联系方式
1.地点:南通市职称办(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2.联系电话:59000149,59000150
八、有关要求
我市今年首次执行新的建设工程评审条件,为保证评审质量,请各位申报人熟悉了解评审条件,按照要求提供评审材料。 各有关单位、区县职称部门要认真研究评审条件,做好宣讲、答疑解惑等工作。各位评委要在熟悉评审条件的基础上,准确 理解评审条件的内涵,提高评审工作的科学合理性。
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
原文网址:http://rsj.nantong.gov.cn/ntsrsj/upload/b93d6960-88ff-4d29-9513-0161ae7236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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