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南通市市区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奖励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2022-06-02 10:58 来源:本机关,单位制发
崇川区、通州区、海门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 南通创新区综合服务中心,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青年和人才友好型城市发展指数的若干政策》(通委发〔2021〕16号)和《南通市市区企业技术技能人才培育奖励办法》(通人社规发〔2015〕12号)精神,拟于今年9月份对2021年度市区企业中获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和范围
在崇川区、通州区、海门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创新区、苏锡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企业工作并参加企业职工 养老保险,经市职称办同意在2021年度获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已实行年薪制的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不在奖励范畴).
二、奖励申报材料
《南通市市区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个人奖励申报表》,本人身份证、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证书原件由各区及市相关部门审核后退还本人),本人参保证明,本人领取奖金的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必须是已激活且在使用的,且注明开户行名称,即:×x银行×x营业部或支行).
三、奖励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准确填写《南通市市区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个人奖励申报表》,连同相关申报资料报所在企业审核。
(二)企业将本单位符合奖励要求的人员材料汇总,并填写《南通市市区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个人奖励汇总表》(同时提供 电子文档),经区人社局(组织人事局、综合服务中心)或市相 关部门初审后由申报单位统一报市职称办审核。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正高级职称奖励人员,要扣除其以前获得的副高级奖励。
(二)时间安排:符合奖励条件的个人及单位于2022年6月15日前按本通知要求将奖励申报资料报相应的区人社局(组织人事局、综合服务中心)和市相关部门初审。
市职称办集中受理时间:2022年6月22日至30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孙艳阳
联系电话:0513--59001890
受理地点:南通市政务中心2418室
电子邮箱:110357857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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