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镇江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中级职称提交纸质材料要求
时间:2022-05-31 17:36 来源:战考网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职称办关于做好 2022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 2022 年全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申报程序和要求,通知如下:
提交纸质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员需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系统生成,A4 纸正反打印,一式 2 份)、《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介表》(A3 纸打印,一式 15 份)、单位公示及公示结果报告。
(二)申报人员还需提交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任现职期间可以反映申报者业绩的独立讲授课程、代表作、课题立项通知书(结项证书)、决策咨询报告、教学总结、获奖证书、其他相关材料等复印件,装订成册。
1.申报人员须提供独立讲授 1 门以上课程的备课会记录、授课课表、讲稿教案和授课评价等材料。在材料上加盖审核单位教务部门印章及经办人姓名、审核日期。
2.申报中级人员须由本人指定 3 篇(部)代表作,每篇(部)代表作报送原件和复印件,并附《代表作清单》(见附件)。复印件内容含刊物封面、目录、刊号页(版权页)、文章内容。代表作复印件需在材料封面上加盖审核单位科研部门印章及经办人姓名、审核日期。代表作必须是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前已在公开期刊正式发表或正式出版的,用稿通知的论文和著作清样一律不予认可。论文必须是申报人员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完成并公开发表在有“CN”“ISSN”刊号的刊物上的学术论文,著作必须是独著并且是有“ISBN”书号的正式出版物。在内刊,各类学术期刊的增刊、特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以及非正式出版物收录的论文均不计入成果。
3.专项研究须提供课题立项通知书(结项证书)复印件,调研报告须提供决策咨询报告复印件,在材料上加盖审核单位科研部门印章及经办人姓名、审核日期。
4.教学总结要求阐述本人任现职期间从事些什么教学工作,如何从事这些工作,取得了什么效果、成果,以及今后教学工作的思考,4000 字左右。在材料上加盖审核单位教务部门印章及经办人姓名、审核日期。 其他个人业绩材料复印件需在材料上加盖审核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及经办人姓名、审核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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