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泰州市船舶与海洋工程中级职称申报方式及报送材料要求

时间:2022-05-29 16:24 来源:战考网

  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工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市职称评审工作统一安排,为认真做好 2022 年泰州市船舶与海洋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申报方式及报送材料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方式及报送材料要求

  申报采取纸质材料报送和网上申报同步进行的方式进行。具体报送的纸质材料如下:

  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考核认定)申报表》(系统导出,A4 纸正反打印,一式 2 份)。

  ②《泰州市船舶与海洋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附件 4,A3 纸打印,推荐意见栏单位要签署意见并盖章)1 份。

  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④助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聘书(文)。申报考核认定的人员,如无助理职称可不提供。

  ⑤2018-2021 年年度考核表(企业单位申报人员不能提供年度考核表的,由其单位对其四年来的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考核,做出综合评价意见)。

  ⑥继续教育学时审验合格证。申报考核认定人员不作要求。

  ⑦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包括任现职以来的主要技术工作经历,以及参与了哪些工程技术项目并在项目中发挥了哪些作用,解决了哪些技术难题,取得了哪些成果和效益等)。

  ⑧证明业绩的相关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任命文件、协议合同、竣工验收单、图纸以及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证书等)。

  ⑨申报考核认定人员其个人代表性、标志性成果须由本行业领域 2 名有影响力的副高级以上专家或企业负责人撰写推荐意见(即表中《推荐意见》一、二),意见内容在申报时录入,《申报表》打印出来后由推荐专家或企业负责人签字。

  ⑩《申报材料目录表》(附件 3),贴于申报材料袋正面。

  申报材料中的证书、证件、业绩成果等佐证材料可提供复印件,各单位人事部门须对照原件进行逐一审核,并由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公章。

  为提高申报材料规范度,确保评审效率及质量,除上述①、②、⑩项申报材料外,其他申报材料胶装成一整册,要有封面、封底、目录(自制)和页码。申报材料不得使用拉杆、票夹,更不得散放于文件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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