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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温馨提示

时间:2023-05-17 11:58 来源:江苏教育考试院

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将于5月21日(星期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提前做好考试准备

1.考试安排。外国语、医古文水平科目考试时间为9:00—11:30;学科综合水平科目考试时间为14:30—17:30。迟到15分钟,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2.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如同时参加上、下午考试须分别打印)、资格审查时所持的有效身份证件和规定文具参加考试。外国语和医古文水平考试只允许携带黑色或蓝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尺;部分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还可再携带无编程或存储功能的普通计算器。考生严禁携带文字资料、具有发射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电子手环、手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带等其他物品进入考场。如有违反者,开考后一律按考试违规论处。

3.请考生按照准考证及考点公告上的说明,提前熟悉交通路线,合理安排交通工具并规划行程路线。考生至少须提前45分钟(具体时间按照考点要求)到达考点,接受人脸识别验证、入场安检,避免因迟到影响考试。

二、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1.按照教育部要求,我省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全部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实施,均在视频监控下进行。

2.考试期间,考生须遵守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考点发出开考信号后才能开始答题,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作答,否则按违规论处。考试结束时,考生应坐在原位,等待监考员收取全部考试材料并在准考证上签字,监考员宣布可以离场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3.考生应在答题卡规定位置按要求填写或填涂相关内容,不得在其他地方做任何标记。考试期间,准考证正反两面及所带文具上不得涂改或书写,如有违反者,将按违规论处。

4.考生须遵守《考生守则》,不要携带任何违禁物品进入考场。特别强调: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开考前应主动按要求放在指定区域,否则开考后无论使用与否,均按考试作弊论处。

5.对考生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违规考生的处理结果将通报其所在单位纪检监察和人事部门。同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供用人单位查询。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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